致内阁陈情书

致内阁陈情书

    【注:此为十五年前埃斯基谢希尔法庭审判期间,呈递给政府内阁的陈情书节选。】​

    {附注:十五年前,我曾因同一桩冤案向内阁递交此请愿书;如今历史重演,面对完全相同的构陷,我被迫将当年原文再次呈递给当下各有关当局。}

诸位执掌国柄的决策者啊!

     我正遭受着一桩举世罕见的严酷不公。面对如此不公若保持沉默,便是对正义与真理的亵渎。因此,我别无选择,必须挺身而出,揭露真相。

     我在此严正要求:若你们认定我在搞颠覆、图谋不轨,那就请拿出合法的铁证,直接判处我死刑或百年重刑!若拿不出证据——(却硬要说一个隐居修道、著书立说的人危害社会)——那除非你们能证明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若既证明不了我是罪犯,又证明不了我是疯子,那就应立即无条件释放我与我的学生,停止查禁我的书籍,并令炮制这场冤案的始作俑者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我们的全部损失与伤害。

     任何政府都有其成文的法律与法定程序,必须依据法律定罪量刑。若在共和国的法律中根本找不到判处我们重罪的依据,那么根据法治精神,政府不仅应还我们自由,还应对我们服务《古兰经》的工作予以赞赏、嘉奖与正式平反。

     摆在世人面前的,是我倡导的宏伟的服务《古兰经》的事业,如果这一事业真的是在“反政府、反国家”,那绝对不可能仅仅判处我区区一年监禁、判处我的几位朋友区区六个月徒刑便能了事。如果我真是叛国贼或颠覆者,政府理应判处我死刑或百年重刑,并对所有与我一同坚定投身于这项事业的人施以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我们的事业根本无损于政府,那么等待我们的便绝不该是惩罚、监禁与指控,反而应当是政府的认可与嘉奖。

     这项事业是伟大的信仰工程,已经诞生了120部著作。它直接向整个欧洲的无神论哲学家们公开叫板,并将他们的反宗教理论根基驳斥得荡然无存。此类具有震撼效应的事业,对内要么引发颠覆性动荡,要么必然结出极具裨益、高尚且宏大的硕果。若这一事业果真旨在反对政府,政府理应判处我死刑或百年重刑,并对所有与我一同投身此事业的人施以最严酷的惩罚,绝不可能仅以区区一年监禁、几位朋友区区六个月徒刑便草草了事。

     正因如此,你们绝不能视国法如游戏,企图用“判刑一年”这种手段来遮人耳目、欺骗公众,以此来掩盖那些压迫者加诸在我们身上的阴谋与谎言。

     像我这样的人,要么被判处死刑、荣耀无畏地登上绞刑架;要么,就理当在符合其身份的尊严中获得彻底的自由。

     试问,一个有能力盗取价值数千里拉钻石的神偷,却偏偏要去偷一块只值十文钱的碎玻璃,从而让自己承担与偷窃钻石同等性质的罪名而受惩罚——这世上绝没有任何一个盗贼、甚至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会干出这种蠢事。

     这样的“雅贼”必然精明过人,绝不可能做出如此愚不可及之举。(若他真有政治野心,必会如老谋深算的政治家般博弈,绝不会如起诉书中所描绘的那般幼稚可笑。)

诸位长官!

     即便顺着你们那捕风捉影的妄想,假设我真是那个放着钻石不偷、偏去偷玻璃碎片的蠢贼——那我又何必放着高明手段不用,偏要躲到伊斯帕尔塔偏远地区的荒村之中,隐居九年,去煽动那五到十个心思单纯、如今与我一道被判处极轻刑罚的无辜之人,让他们去反对政府,从而将我自己以及视若性命的无数书稿置于险境?

     若我果真怀有此意,我大可像过去那样,身居安卡拉或伊斯坦布尔的政府高职,堂堂正正地引导成千上万人追随我的理想。若是那样,今日等待我的,绝不会沦为这般屈辱的囚徒,相反,我完全可以带着与我的学术身份和宗教伟业相称的尊严,在红尘世界大显风流。

     接下来所言,绝非出于自夸炫耀,而是迫于无奈,甚至带着几分羞愧——不得不像自我吹嘘一般,提及我昔日的些许“尘世虚名”。这完全是为了反击那些企图通过司法抹黑,将我贬低为一个“毫无社会价值、平庸卑贱”的普通刑事犯的阴谋。为此,我在此郑重宣告:

     凡读过我那本已出版的旧辩护集《两次劫难的证词》者,均可为此作证。(此辩护集系1909年“三·三一事变”后,作者在军事法庭上的辩护词汇编。)

     在当年的“三·三一事变”期间,我仅凭一篇演讲,便令八个业已叛乱的步兵营重新归顺服从;

     正如当年各大报纸竞相报道的那样,在土耳其民族独立战争期间,面对英国占领军的淫威,我秘密出版题为《六袭》的檄文,成功将伊斯坦布尔宗教界与知识界的舆论全面引向反抗英国,为民族解放运动立下汗马功劳;

     我曾在圣索菲亚大清真寺,发表振聋发聩的爱国与信仰演讲,数万民众凝视谛听;

     当我应邀前往安卡拉,抵达国会时,全体议员起立,以极其热烈的掌声给予隆重欢迎;

     在多达一百六十三位国会议员的联名支持下,国会曾批准拨付高达十五万里拉的巨额专款,支持我在东部筹建宗教学校与高等学府;

     在议会大厅,面对共和国总统的雷霆之怒,我以坚如磐石的定力,毫无惧色,当面痛斥,并警告其必须履行拜功;

     在奥斯曼帝国晚期,统一进步党政府一致通过决议,任命我为帝国最高宗教科学院——“伊斯兰智慧宫”的院士。政府认为,唯有我的学术造诣,才足以代表国家,向欧洲哲学家有力阐明伊斯兰哲学的真谛;

     甚至,我在一战前线炮火中写就、如今却被你们查禁的《古兰经奇迹的彰显》,曾令帝国三军总司令恩维尔帕夏大为折服。为了能在这部“战壕史诗”的吉庆中分得一份荣耀,他曾给予我前所未有的隆重礼遇,并亲自特批、无偿赞助该书出版所需的全部纸张。

     这样一位在战场上英勇抗敌、荣立功勋、备受国家最高层盛赞之人,又怎会去染指如同“偷马贼、拐骗犯或扒手”般最下三滥的低级勾当,亲手践踏自己的学术尊严、玷污神圣事业,并连累成千上万名追随者一同蒙羞?

     而你们,如今竟企图以“判刑一年”的行径羞辱他,将他当作偷鸡摸狗的普通毛贼一般对待……这极其荒谬,实难理喻。

     在毫无正当理由地以长达十年的暗中监视将他折磨至精疲力竭之后,如今竟还要判处他一年有期徒刑、外加一年管制监视,强行令他继续承受折磨。试问,他这样一个当年连高高在上的苏丹专制都绝不容忍、从未有过半分妥协的人,如今却要被迫屈从于一个心怀私怨的卑劣特务、或一个低级警察的任意摆布与肆意羞辱——与其承受这等精神凌辱,他宁愿被直接判处死刑,那反而要体面得多!

     若此人真有政治野心,当年果真介入俗世政权,且其神圣事业又允许他放手一搏,那么凭其威望与号召力,所能掀起的动乱规模,其所引发的风暴,其惨烈程度必将是 “梅内门事件”与“谢赫赛义德叛乱”十倍以上!他若真要搞政治对抗,发出的声音必如大炮轰鸣,足以响彻寰宇、令全世界为之震动,绝不至于沦为苍蝇嗡嗡般的地下小动作。

     在此,我提请共和国政府高度警惕:将我推入这场司法灾难的,是一股潜伏于体制内部、敌视宗教的幕后秘密委员会。他们借舆论抹黑与政治阴谋,企图将我彻底铲除。

     因为,一场史无前例的铺天盖地的妖魔化宣传、政治阴谋与恐怖高压,正全面针对我们。最直接的铁证便是:整整六个月来,尽管我在全国有十万名挚友,却因白色恐怖,竟无一人敢给我写一封信,甚至连一句问候都不敢传递。

     那些企图蒙蔽政府的阴谋家四处告密,致使从东部各省到西部各省,举国上下到处都在进行针对我们的抄家搜查与严厉审讯。

     这些阴谋家精心策划的蓝图,本是要编织一场滔天大案,将我与千万民众打成死罪。然而讽刺的是,折腾半天,一无所获,最终法庭只能像对待一个普通毛贼那样,尴尬地判处极轻微的刑罚——让这场政治闹剧沦为笑柄。受审的一百一十五人中,最终仅有十五位完全无辜之人被判处区区五六个月的徒刑。

     试问,这世上任何一个有理智之人,若手握削铁如泥的钻石宝剑,会去轻轻撩拨狮子或巨龙的尾巴,以此招惹它们攻击自己吗?若其目的真是自卫或决战,必当一剑封喉,直刺要害!

     你们在成见与妄想之中,恰恰将我视作这样一个手持宝剑、却只敢去逗弄狮尾的“白痴”,才会以如此荒谬的方式对我定罪判刑。

     若我果真如起诉书所述,做出了这般丧失理智、违背常理的蠢行,那么政府理当将我当作一名疯子,直接送入精神病院,而非像现在这样,动用举国宣传机器制造恐怖,煽动舆论反对我。

     倘若我确如你们所“高度重视”的那般,是个有分量、有智慧的人,那么我绝不可能为了招惹狮子与巨龙,而用利剑去挑逗它们的尾巴;相反,我必竭尽所能保全自己。

     正因如此,过去十年间,我主动选择隐居,忍受超越常人极限的苦难,从未以任何方式干涉政府事务,也从未有过此念。

     因为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从根本上禁止我涉足政治。

诸位执掌国柄的决策者啊!

     这难道有一丝可能吗?

     正如二十五年前各大报纸所报道:一个仅凭一篇文章就能令三万人改变心意,并吸引整个“行动军”高度瞩目之人;一个面对英国圣公会大主教以六百个词汇提出的刁难,仅用六个单词便给予毁灭性回击之人;一个在宪政初期,发表过堪比顶级外交家演讲之人——

     法庭指控他所撰写的一百二十卷著作意在政治颠覆。我要问:在这一百二十卷书中,涉及政治的词汇怎会只有区区十五个?任何一个具备正常理智的人,会相信他著书的目的是为了图谋尘世权位、对抗政府吗?

     若其意图果真在于涉足政治、对抗政府,那么凭其才华,哪怕仅在其中一卷书中,也完全可以通过明示或暗示,上百次流露其政治意图。试问,倘若我的目的真的是在政治上批判政府,难道除了女性着装与遗产继承这两条自古沿袭的宗教法理之外,我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其他可以借题发挥的政治软肋了吗?

     一个政府推翻了奥斯曼帝国,建立了全新的共和国体制,其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社会革命与制度更迭。若一个人真怀有政治意图、欲在政治上反对这个新政权,他能找到的批判把柄,绝不仅仅是那一两个众所周知的宗教课题,而是成千上万个政治痛点——绝不可能是起诉书中揪着不放的那一两个众所周知的教法条文。

     在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堂堂土耳其共和国的整个现代化革命与新政权,仿佛缩水成了仅有女性着装、遗产继承等“一两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我根本没有任何政治批判的目的。仅仅因为多年前旧著中提及了一两个相关词汇,便被扣上“公然攻击国家体制与现代化革命”的罪名。

     因此我要请问:一个本质上纯属学术范畴、甚至尚不足以判处最轻刑罚的课题,难道应当被炒作成一桩惊扰举国、令全民陷入恐慌的弥天大案吗?

     显而易见,你们将我和那五到十个朋友判处这种平庸且微不足道的轻刑,其真实目的,无非是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针对我们的疯狂抹黑宣传,以此恐吓民众,切断我与广大信众的联系,令人们对我产生恐惧与仇恨。

     否则,何至于让内政部长叙克吕·卡亚亲自调集大批荷枪实弹的重兵,大张旗鼓地奔赴伊斯帕尔塔,去执行一件本可由一名普通士兵完成的任务——逮捕我?

     何至于让内阁总理伊斯梅特本人,也恰恰因这桩案件而亲赴东部各省巡视,进行所谓的政治督战?

     更何至于让我在入狱的头两个月里被彻底剥夺言语权利,在这举目无亲的流放之地,警方不准任何人探视,甚至连一句口信、一声问候都不许传入?

     这一切反常行径无不昭示着:这是企图让一棵山岳般巨大的树木,去结出一颗鹰嘴豆般微小的果实!这是一种毫无逻辑、毫无智慧且践踏法治的荒诞之举。

     这种荒谬至极的行径,莫说是标榜尊崇法治的共和国现代政府,即便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只要还配称为“政府”、尚懂得依循基本理性办事的政权,都绝不可能做出这等荒唐之事。

     我是在法律框架之内,堂堂正正地索要属于我的合法权利。

     我在此严厉指控:那些打着法律幌子、实则肆意践踏法律的执法犯法者,正在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我深信,共和国的现行法律绝不会纵容这些法匪恶棍的任意妄为,必将还我清白,并彻底恢复我应有的尊严与合法权利。

​​​——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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