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是地球的“大脑”
古兰经是地球的“大脑”
致阿菲永政府、法院及治安机关的几点陈述
第一点:
先知多诞生于东方与亚洲,哲学家则多出自西方与欧洲。这表明在亚洲,宗教是社会的主导力量,理性哲学则居次要。基于这种命运的安排,亚洲的执政者纵使自身不虔诚,也绝不应阻挠传播宗教正能量的人,反而应当给予鼓励。
第二点:
睿智的《古兰经》是这个世界的头脑与理性。倘若《古兰经》离开地球的理智——祈求真主护佑!——地球或将陷入疯狂,因失去理性而冲撞其他星球,引发末日浩劫,此等后果绝非虚妄臆测。
《古兰经》是连接天庭与大地的纽带,是真主的坚固绳索,在维护世界秩序方面,其作用甚至超越了万有引力。作为《古兰经》在当代强有力的真实注疏,二十年来,《光明论》在这个国家和民族中展现了其影响力,展示出它是神圣的恩赐,是永不熄灭的《古兰经》奇迹。政府不应当恐吓其读者、打压其学生,而应当予以保护,并鼓励民众阅读。
第三点:
所有的信士都通过祈祷与求恕,将善功回馈先辈的亡灵,形成代际互助的圣洁纽带。
我曾在代尼兹利法院陈词:在那终极的审判之日,若有亿万信士为原告,控诉你们迫害那些服务《古兰经》真理的“光明学生”:“依据‘出版自由法’,你们纵容无神论、共产主义的著作自由流传,对滋生无政府主义的团体放任不管;却对致力于拯救民族于无政府主义、不信道与道德沦丧,试图将同胞从永恒毁灭中拯救的《光明论》及其学生施以监禁迫害——你们将如何自辩?”当时,那些公正的法官判决我们无罪。
现在,我也向你们提出同样的问题,你们将如何作答?
第四点:
我本期待安卡拉或阿菲永当局能将我请至议事厅,共商《光明论》如何服务于国家大计的重大课题。例如:如何通过信仰的纽带,为这个国家和民族赢回全球三亿五千万穆斯林的兄弟情谊、爱戴、信任与精神支持!
在这些重大课题上,《光明论》正是最强有力的对策与途径。其征兆已然显现:
今年在麦加圣地,有大学者将《光明论》核心章节译成印度语与阿拉伯语,在印度与阿拉伯地区传布。此举向伊斯兰世界彰显土耳其民族在宗教信仰上的卓越领导力,维系伊斯兰团结与兄弟情谊正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我本期待他们询问那些如山岳般重大的课题,例如:“如何凭借《光明论》抵御共产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威胁?如何守护这片神圣国土免受那恐怖洪流的侵袭?”然而,他们却纠缠于一些微若蝇翼、毫不值得追究的琐碎小事,听信谗言小题大做,使我身陷囹圄。他们反复诘问那些已被三家法院判决无罪的陈年旧案,提出一些平庸无谓的问题——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第五点:
《光明论》所向披靡,从未失败。二十年以来,它如阳光般普照世间,彰显信仰的真理,令最顽固的哲学家也无言以对。执政者当借其伟力凝聚民心,而非将其视为敌对力量。
第六点:
试图通过羞辱我个人或攻击我的缺点来削弱《光明论》是徒劳的,贬低我个人反而从某种意义上强化了《光明论》的力量。我不过是一介卑微易朽的凡人,即便我的口舌被封禁,那数十万册流传于世的《光明论》仍会代我发声,那些忠诚的光明学生将接续这项神圣的使命,让这神圣伟大的“光明”持续照耀人间,直至末日。
第七点:
正如我在前几次审判中所揭露的:那些误导政府、引导官员猜忌我们、唆使司法机关迫害我们的秘密对手——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反对者——若非被彻底蒙蔽,便是受无政府主义煽动,沦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徒。他们公然背叛伊斯兰,挑战《古兰经》的真理,为叛教与异端张目,将绝对的专制美化为“共和”,把绝对的叛教包装为“体制”,将彻底的放荡冠以“文明”,把恣意的强权伪装成“法律”。他们迫害我们,误导政府,使司法机关在这场无谓的讼诉中空耗精力。我们唯有将这些人交予善恶必报的至尊真主审判,自己则退入“真主使我们满足,他是优美的监护者”这座坚固的堡垒中,寻求庇护。
第八点:
去年,苏联派遣朝觐者前往麦加,借机宣传“俄国人比其他民族更尊重《古兰经》”,企图在宗教层面挑动整个伊斯兰世界反对土耳其。与此同时,《光明论》在麦加、麦地那、大马士革、开罗、阿勒颇等伊斯兰城市流传,赢得当地学者盛赞,粉碎了共产主义者的虚假宣传。它向世界证明:土耳其民族始终是捍卫宗教与《古兰经》的坚定守护者,是穆斯林民族的兄长,是服务《古兰经》事业的先锋与统帅。《光明论》在这些神圣都市彰显真理,为国家赢得巨大国际声誉与民族利益。那些肆意打压它、折磨光明学子的行为,难道不惧天地震怒吗?
第九点:
我在代尼兹利法庭辩护时详细解释过:如果一位统帅凭智谋把全军的功劳都算在自己头上,却把自己的过失推给所有的官兵,导致过失被放大千万倍,这不仅歪曲事实,更是极大的不义。
四十年前,我曾引用圣训警示此类行为。在之前的审判中,面对指控我的检察官,我直截了当指出:“我根据圣训批评那种人,正是为了维护整个军队的荣誉,防止集体荣誉被个人错误玷污。而你为维护心目中的‘朋友’,竟抹杀这支作为《古兰经》旗手、伊斯兰世界英雄之师的集体荣誉,把千万官兵的功劳看得一文不值。”最终,那位检察官良心发现,凭真主引导,走出了错误。
第十点:
司法的根本,是维护法律的公正,纯粹按真理行事,不偏不倚地保障每位申诉者的权利。伊斯兰历史上,哈里发阿里在当政时曾和一名犹太人一起坐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堪称法治典范。
过去有位大法官,看到执法官对一个小偷执行断手刑罚时满脸怒气,立刻撤换了他,并痛心地说:“多少不公,是假借正义之名夹带个人情绪。执法的时候,就算不能同情犯人,也绝不能对他发怒;如果带着怒气行刑,执法者自己就成了施暴者。哪怕是对杀人犯执行死刑,如果行刑时心中充满愤恨,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成了杀人犯。”
法庭本应是匡扶正义、彰显真理的地方。虽然已有三家法院判我们无罪,如果全国人民了解实情,恐怕九成民众也会根据无数证据认定:光明学生对国家民族有益无害,是服务社会、培养美德的支柱。可是在阿菲永监狱里,他们却遭到残酷的羞辱和仇视。
面对各种迫害,我们选择托靠真主,保持沉默,坚忍以对,心里默想:“或许苦难中亦有裨益。”
我个人虽然选择忍耐,但不得不写下我的担忧:仅凭猜疑和有心之人的诬告,就这样对待这些无辜的人,恐怕会招来天灾人祸。
再说,如果这件事真有错,错也全在我一个人。这些学生纯粹是为了信仰和后世,为了寻求真主的喜悦而尽力帮助我。他们本该得到奖励,却遭受这样的虐待,甚至让这个冬天的寒冷,都因为这种不义而变得更加刺骨。
令人吃惊的是,这次他们竟然又搬出“秘密社团”这种指控。这个罪名早就被司法机关多次驳回,之前三家法院也审查过这一点并判我们无罪。法院、警方和专家小组,都没有发现我们有任何“社团”的罪证。
我们的关系只是“面向后世的兄弟情谊”,如师生、学友、《古兰经》教师与诵经者般纯粹。如果将志同道合者称为“社团”定罪,则天下商会、校友会、教士会皆成非法。对这般荒诞指控,我甚至不屑多辩。
《光明论》是一部不仅关系本国,更关系整个伊斯兰世界的著作,它为祖国和民族带来了切实的巨大精神与物质福祉。我们已经三次在法庭上捍卫过它,现在同样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法律或任何政治手段,能阻止我再次捍卫这一真理。
诚然,我们确属一个“社团”——一个每世纪有三亿五千万成员的宏大社团。他们每日五次礼拜,以热忱坚守神圣社团准则并为之服务。
اِنَّمَا الْمُؤْمِنُونَ اِخْوَةٌ
“信士皆兄弟”(49:10)
按照这个神圣原则,他们通过彼此的祈祷和精神功德相互驰援、彼此相助。
我们正是这神圣社团的一员。我们的特殊使命,是以实证阐明《古兰经》的信仰真理,拯救他人与自己脱离永恒的毁灭和“中世”的禁闭。至于那些世俗的、政治的或充斥着阴谋的组织,还有控方强加的“非法秘密社团”,我们与之毫无瓜葛,更不屑与之为伍。
此前的四家法院在进行了极其详尽的审查后,已在这项指控上判定我们无罪。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