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折儿童在乐园的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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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儿童在乐园的情状
《悼子书》中引用了一节经文:
يَطُوفُ عَلَيْهِمْ وِلْدَانٌ مُخَلَّدُونَ
“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待他们。”(56:17)
部分早期经注学家曾据此认为:“在天堂里,无论是幼童还是老者,所有人都是三十三岁的模样。”
然而,这一问题的真相(唯真主至知)应更精确地理解为:经文通过使用وِلْدَانٌ ‘少年/儿童’一词,明确指向那些因未成年而无需承担宗教义务、亦未履行圣行功课便夭折的孩童。他们将以与天堂相称且令人喜爱的孩童形象在乐园中永恒存在。
但教法也规定:父母应自孩子七岁起鼓励其尝试礼拜等主命功课,至十岁则需严格督促以养成习惯。这意味着,若一个孩子在青春期前便能如成人般自觉完成礼拜、斋戒等功课,为给予其等同成年信士的丰厚报酬,他们在天园中将呈现三十三岁的状态。
部分经注家未能阐明这一细微差别,误将“三十三岁”这一特例(即针对自觉履行功修的孩童)推广为适用于所有夭折儿童的普遍规律。
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致姐妹书》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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