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重要的辩辞

极其重要的辩辞

奉主尊名 赞主清净

“最后话语”的核心陈述​

诸位先生、审判长先生:

     请留意此至关重要的一点:

     若判定《光明论集》及其学生有罪,便等同于直接为“绝对昧神论”张目,宣判《古兰经》所昭示的真理与信仰有罪。这等于是要关闭一条已运行一千三百年、每年有三亿穆斯林行走其上、通往真理与两世幸福的光明大道,必将招致他们的反感与愤怒。因为行走于此道者,都以祈祷和善功援助其先辈与后人。而你们的行为,则可能成为神圣祖国遭受重大灾难的缘由。

     试想,当审判日你们立于至高法庭,面对三千亿原告,被质问以下问题时,将如何作答:

    “为何你们允许诸如杜兹博士所著、通篇仇视伊斯兰、敌视你们的国家和宗教的法文《伊斯兰史》肆意流传?为何允许图书馆收藏那些昧神渎神书籍?依据你们的法律,这些书籍的追随者可组建无神论、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昔日恐怖组织以及与贵方立场对立的消极泛突厥主义团体,你们对此放任自流,不加干预。与此同时,为何禁止人们阅读如《光明论集》这般弘扬真理、阐释《古兰经》的著作?其读者与政治毫无关系,仅行走于信仰与《古兰经》大道之上。他们为追求真理,为拯救自身与同胞免于永恒的刑罚与无尽的孤独监禁,认真阅读作为《古兰经》注释的《光明论集》。他们只关注后世,彼此间唯有纯粹的宗教情谊与兄弟情谊。对这些虔诚信士,你们却以‘组织社团’的罪名加以迫害,以荒谬的法条起诉、定罪。”

     对于这些未来的质问,我们现在就以同样的问题质询你们。

     至于那些为外国势力效力、打击伊斯兰主权、与国家民族为敌之徒,他们欺骗你们,扰乱司法,使政府因我们而徒然耗费精力。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昧神者与伪信士,假“共和国”之名行暴政,借“制度”之名掩盖叛教实质,以“文明”之名粉饰纵欲,用“法律”之名施行专制。他们既欺骗了你们,又使政府分心,更使我们遭受不公。

诸位先生!

     四年来,连续四次可怕的大地震,其发生时间恰好与对光明学生发起的四次猛烈迫害完全吻合!每一次地震都在迫害最烈之时爆发;而每当迫害停止,地震也随之平息。​此征兆明确显示​:因着我们今日所遭受的不公判决,由此引发的天谴与灾祸,诸位难辞其咎!

     德尼兹利监狱单独囚禁者: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二·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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