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必有匠

第一明证:

     一件精美制品的优美,指向其精妙的制作工艺;制作之精妙,确凿地体现着制作者名号所含的美;那名号之美,又确凿地昭示着其所源出的属性之美;属性之美,进而确凿地指向其本质与潜能之美;而潜能与本质之美,则不言自明地彰显着其本质真我及真实本源之美。

     同理,宇宙中一切优美的被造物、每一处造化之美,皆确证着至尊造物主行为的完美;行为之美,必然指向其所依凭的至尊美名的完美;而尊名的完美,则确凿见证着作为尊名源泉的至尊德性之美。德性之美,又见证着德性之源——即本质属性(şuunat-ı zatiye)之美;而那本质属性之美,则清楚地表明行为之源、美名与德性所彰显的本然之完美,印证其真实存在的至洁之美。

     由此可知:全美的造物主拥有无限之美与无限之善,此美此善恰与其至尊本然相称。他的一缕光影便自上而下地美化了万物;他那至洁的光辉,仅一丝显现便照亮宇宙,以美的闪烁光芒辉耀一切可能界,并以最华丽的装饰点缀存在的全部疆域。

     正如一件艺术品必有其作者,其行为必有其施行者;施行者的名号必有所指之体,属性亦必有承载之实。既然艺术与作品的存在,昭示着其制作者的行为;而行为的存在,必然指示行为施行者、名号与属性的存在;那么,作品的完美与优美,也必然以明确之理指向施行者行为的完美,进而指向与之相应的名号之美,并终归于那存在者本真所独有、所当具的全备与完美。

     同样,这被造的世界,其无尽的运作不可能没有施行者与创造者;作品上所彰显的名号与工艺,绝不可能无所依托;其中所体现的力量、意志、能力、知识等属性,亦不可能无其主体,不可能不指向他至纯至洁本然的必然存在。

     因此,全宇宙一切作品与被造物,以其无数的存在,确证着造物主的行为、美名、德性、本质属性及其本然的真实存在;并且,其中各自所显现的种种全美与优美,清楚而确凿地见证:至尊荣耀的造物主,其行为、美名、德性、本质与本然之中,蕴含无限多样的完美,其美超越宇宙间一切的奇美与壮丽。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四·一·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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