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七年以来,我遭受了种种肆意枉法的虐待。因为涉及被流放者、战俘和囚徒的法律是明确的,根据相关法律,他们可以会见亲属,有权与他人交往。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礼拜和祈祷都不受干扰。许多情况和我相同的人能够和亲友一起住在城里,可与他人交往,可以自由行动。但我的相关权利却被剥夺了,我的清真寺和礼拜堂甚至遭到了侵扰。根据沙菲尔教法学派,每日五番拜功后,反复诵读“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是圣行,但他们却试图强迫我放弃这一圣行。
有一次,有一位早年迁往布尔杜尔的乡友,名叫谢巴卜,他目不识丁,陪同他的岳母来这里(巴尔拉)散心,顺便来看我。他们被三名武装宪兵叫出清真寺。事后,那位负责官员试图掩盖错误,淡化所采取的非法行动,嘴上道歉说:“别生气,我不过是履行职责。”然后才允许他们离开。
诸如此类的事故和遭遇还有不少,如果相互比较,就很明显:我受到的待遇纯粹是肆意枉法,他们以毒蛇恶犬之道虐待我。但我不会屈尊与他们计较,我祈求至尊的真主保护我,免遭他们邪恶的侵害。
事实上,那些挑起事端,导致我们被流放的肇事者现在都已经回到各自的家园,那些有权有势的酋长们也都官复原职,回到各自部落的酋长任上。他们明知我与他们的世界毫无关系,(仍然揪住不放),愿他们与他们的世界同归于尽!除了我和另外两个人以外,所有的涉案者都被释放了。这两人中的一个还被任命为某地的穆夫提,除了任所,可以前往包括安卡拉在内的任何地方。而另一个则住在伊斯坦布尔,那里有四万多乡亲,他可与他们自由交往。这两个人可不像我这样孤苦伶仃,与世无争,凭真主的允许,他俩很有影响力。诸如此类的事例多不胜举。
我被囚禁于一个偏远的乡村,任由那些最没有良知的人监视虐待。六年来,我只两次获得许可,前往二十分钟行程外的乡村,此外绝不允许我在那里透透气,肆意压迫我,限制我的行动。
无论在那里,无论什么样的政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能因地而异,因人而异。然而,只要涉及到我,法律就被滥用,这里的官员假公权泄私愤,对我施加惨无人道的压迫。
尽管如此,我依旧万分感激大能的真主,如此感谢他的恩惠:不义者的一切压迫和暴行,无异于为火添薪,更加激发我弘扬《古兰经》光明的热情,变成为之努力的动力,使《古兰经》之光熠熠生辉。不义越甚,热情越高,伴随着不义的迫害,《古兰经》之光更加灿烂地传播开来,不仅这个省,甚至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代替了巴尔拉,成为一所所经学院。他们尽管将我囚禁于乡村,置于昧信者的监管之下,但巴尔拉已经变成宣教中心,伊斯帕尔塔等地都已经变成了经堂。
万赞归主!这一切都是养育我的主宰恩赐的恩惠。
(译自努尔斯《书信集》二十八·四·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