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派主义的毒瘤
固守己见的宗派主义和相互排斥的门派之争对社会生活为害极大。
有人对此论点不予认同,他们以这则圣训为据说事:
اِخْتِلَافُ اُمَّتِى رَحْمَةٌ
“我的民众中的分歧是真主的恩惠”,认为分歧就需要分门别派和党同伐异。
他们认为,党同伐异固然是一种痼疾,但它也使受压迫的平民百姓脱离了社会精英的压迫。因为一个城镇或村庄的精英如果联合起来,他们就会剥消和压迫平民百姓;但如果有党派之争,被压迫者可以向其中一方寻求庇护,从而保护和拯救自己。
他们还认为,从不同党派意见的分歧、思想的对立和思想的冲突中,人们可以辨别真假,分清是非。
对于这一种观点,我们要从三个层面予以回答:
第一层
圣训中所说的分歧是积极的、建设性的。也就是说,每一方都在努力促进和传播自己的信仰,展示自己观念的正确性;但这并不是糟蹋和破坏另一方,设法阻断他人的道路,挑战他人的观点,宣称他人的道路是旁门左道,而是要加完善和改良。
这则圣训否定了分歧的消极面,消极的分歧就是党同伐异,相互敌视死掐,一方设法损坏另一方,这种分歧毫无积极性可言。
第二层
如果分歧和派别之争是为了真理并以真理的名义,它可以成为信士和寻求保护自己权利者的避难所。但我们所看到的是党同伐异,其分歧源于个人私利,是受人性邪恶的欲望指挥的,以偏见和自我为中心,它是那些心怀不轨者的避难所,是黑暗势力的根据地,其中的不公正显而易见。如果有恶魔来到他们中间,同意他的意见,帮助他们,他们就会对恶魔大肆赞美,甚至祈求真主保护魔鬼;而如果对立的派系里有一个天使般的贤人加入,他们却肆意诽谤和诅咒他。
第三层
如果观点的分歧是因真理而出现的,意见的对立是以正义的名义而展示的,那么其分歧只涉及手段和方法,而在目标和宗旨方面是一致的。这样的分歧体现了真理的不同侧面,服务于正义和真理。但是,如果观点的对立基于派性、充满偏见和傲慢,服务于邪恶的奈夫性,满足于沽名钓誉,那么,这样的分歧产生的不是真理的光芒,而是纷争的火焰。
目标的统一固然必要,然而,现今的世界,你恐怕在任何一个角落也不会找到这样正面积极的分歧。你发现的分歧绝不是基于真理,而是没有底限的极端,这导致无法弥合的分裂。
简而言之,如果信士之间的分歧和行为不符合“因真主而喜,因真主而怒,因真主而决断。”这则圣训所确立的崇高法则,如果没有在所有的事务中都落实真主的律法,那么伪信、分裂将盛行于穆斯林的社会生活。没有神圣律法的指导,人们在寻求正义之时就会丧失正义。
为了说明“为真主而怒”的重要,有两个范例值得一提。
在战场上,伊玛目阿里(愿主喜悦之)战胜了一个不信者,把他打倒在地,当他持剑要杀他时,那个不信道者朝他脸上啐了一口,阿里却收剑放他走,那个不信道者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阿里回答说:"我本想为真主而杀你。但当你啐我时,我很愤怒,我担心我杀了你会只是泄愤,而不是为了真主,所以我放你走。"
不信者很惊奇,他说:"如果你的宗教如此纯洁无私,那一定是真理。"
有一次,法官下令砍掉一个小偷的手,当时法官看起来很愤怒。正巧当时公正的统治者看到了这一幕,就把法官解职了。因为以伊斯兰教法的名义砍手,法官本应怜悯受刑者,他在下令行刑时,不应该愤怒,不应该受情绪的干扰。由于他的情绪影响了处理案件,这违背了正义的纯粹性,法官因此被免职。
(译自努尔斯《兄弟情深》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