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经文的精练
在修辞、叙事、审美的奇迹方面,降示于麦加的《古兰经》文与降示于麦地那的经文有明显的差异。
在麦加,《古兰经》直接面对的人是信士和反对者。反对者主要是崇拜偶像的古莱氏人和部落成员,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不会读写,面对他们,经文必须要有雄奇高尚的修辞风格,具有简明扼要、令人信服的神奇文辞。为使听众易于理解,重复和强调势在必须。因此,麦加降示的大部分经文侧重强调信仰的核心和认主独一的层次,这些经文内容高屋建瓴,气势磅礴,修辞极其精练,措辞出神入化。经文以奇迹般的有力文辞反复强调真主的独一,肯定后世的必然存在,每一页、每一节、每一句、每一词甚至每个字母都在阐明信仰的核心和支柱,每一个字母的提前或后置、肯定或否定、省略或强调都是为了肯定信仰的支柱而布置。宏大的宗旨与精微的修辞融为一体,如此和谐统一,其风格使修辞学的大师们都望之兴叹,哑口无言。
《里萨努尔》对《古兰经》的奇迹作过多方介绍,尤其是《箴言》第二十五篇《古兰经的奇迹》及其附录,从四十个方面阐述了《古兰经》的奇迹。此外还有一册以阿拉伯文撰写的经注《奇迹的向导》(Ishārāt al-I'jāz),以奇妙的方式证明了《古兰经》的奇迹,从韵律和词序的角度逐句分析经文的神奇。这两册专著都详实介绍了《古兰经》在修辞方面的神奇,在叙事方面的简洁精练。
降示于麦地那的《古兰经》章节,其对象主要是信士和有经人。有经人是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他们信仰真主的存在。由于受众的情况不同,因此,麦地那经文的修辞风格、教诲方式、措辞用语都适合有经人的需要,文风更加明白易懂,更加流畅。这些经文涉及的多是信仰的具体内容,而不是信仰的基本要素。这些具体内容成了伊斯兰教法的基础,是伊斯兰律法的总纲,从中显示与其他宗教律法的不同之处。
麦地那降示的大部分经文清楚流畅,表达风格独特,体现出《古兰经》神奇的修辞之美,由于涉及具体的律法细节,经文的结论或确凿有力,或慎重总结,或铁证如山,这使那些具体的事务升格,上升到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此外,往往一节有关真主独一、信仰或后世的经文,使具体的教法事务具有普遍性,确保与信仰真主的宏旨相符合。
对于这一特征,《里萨努尔》曾清楚地阐述过,使那些极端顽固的修辞学专家、韵律学精英及相关领域的专家都哑口无言,俯首兴叹。《箴言》第二十五篇《古兰经的奇迹》第二章第二节中,我们举出这方面的十大修辞特征,例如:
“真主对于万事确是全能的。”(2:20)
“真主确是全知万事的。”(29:62)
“他是万能的,至睿的。”(30:27)
“他确是万能的,确是至慈的。”(30:5)
这些出现在经文结尾的短句表达了至尊的独一性,强调了后世的真实。还有更多与此相似的经文都使人明白,《古兰经》在阐述伊斯兰教法和社会生活法则的具体问题时,根本性地提高了受众的视野,从具体问题提高到了更崇高、更全面的层次。那些明白易懂、流畅表述具体事务的经文之后出现的总结性短句使整段经文骤然升华,仿佛使专门学习教法的读者突然升往认主学课堂,这也从而印证,《古兰经》既是一部法律大全,也是智慧之书和信仰大全;既是记主、认主的集成,也是祈祷大全,是引领世人入正道的指南。
就这样,我们发现,由于立场不同,宗旨有别,引导和教诲方针相差,麦地那降示的经文以明亮华丽奇妙的文风有别于降示于麦加的经文。
(译自努尔斯《信仰的果实》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