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内阁的(出版解禁)申请书
致内阁的(出版解禁)申请书
我谨向内阁提出一项极为重要的申请:
在《光明论》丛书中,有一部名为《明灯》的文集,全书长达三百余页。该书末尾附有一篇约十五页的旧作《第五篇光束》,此文不幸成为内阁此前查抄整部《明灯》的借口。鉴于《明灯》一书对所有读者,尤其是对遭遇不幸者、老年人及信仰动摇之人具有确凿且巨大的裨益,我们恳请内阁:抽离被控方主观臆断为“有害”的段落(即《第五篇光束》,仅对该部分单独禁止,而对其余三百余页内容准予公开出版,以便所有遭受不幸者、老人和渴求信仰真理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慰藉。
同理,在长达四百页的文集《阿里之剑》(Zülfikar)中,包含两页三十年前为反驳欧洲哲学家而撰写的、关于继承权和妇女着装的两节圣训注释;其次是三十年前出版的《古兰经奇迹的彰显》(İşarat-ül I'caz)中关于“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2:275)一节经文里涉及银行的一行文字;还有三十年前我在智慧宫(Darü’l-Hikmet)任职时,针对英国圣公会大主教向奥斯曼宗教局提出的六个问题所写的仅有一行字的答复。我们请求并要求内阁:删除这些因被借口“不符合现行世俗民事法”而导致全书遭禁的“两页两行”的内容,将那部在伊斯兰世界饱受赞誉、切实发挥了巨大裨益、且以奇迹般的方式确证了三大信仰基石的文集《阿里之剑》完整归还给我们。这是我们合法的权利。
此情正如一封信函,即便其中有五个词被审查涂黑,其余部分依然被允许投递。同样,我们在法律上同样要求享有这一至关重要的合法权利。我们与所有那些以《古兰经》之光和信仰为指引,为国家、民族和公共秩序服务的人们一同请求:将我们从那些对我们上纲上线的不义者的压迫下解放出来。
此外,关于我在十八年前遭受残酷迫害、极度愤慨之时所撰写的《恶魔六袭》(Hücumat-ı Sitte),这十八年来连我自己都未曾再过目。我早已将其定为“内部资料”,从未允许公开发表。况且该册子此前已先后经过三四家法院审理,各法庭均已将其归还本人。(以此事实证明,控方如今拿它来当作反政府的证据,完全是无理取闹。)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