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塔法·奥斯曼的辩护词

穆斯塔法·奥斯曼的辩护词

致阿菲永重罪法庭:

     检方指控嫌疑人白迪欧泽曼·赛义德·努尔斯“组建秘密组织、利用宗教情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并把我说成参与了虚构的努尔斯“反政权活动”的同案人。对此,我作如下答辩:

一、​ 不错,我和许多光明学生一样,接触并研读《光明论》,初衷是学习契合土耳其民族精神与伊斯兰教义的宗教文明教化,领会《古兰经》倡导的道德准则,最终成为对国家、对民族有益的公民,在抵御外来意识形态侵蚀的同时,坚守自身的正当信仰。

     我们这个时代,从祖先那里传承的美德与尊严被践踏,放荡与恶德不断毒化社会生活,不良风气正迅速扩散、趋于普遍;各类丑行连作恶者自己都觉得不堪,却已蔓延到街巷,引发公众普遍不安,成为家家户户议论的话题,各类报刊纷纷以“风纪新闻”对此类乱象予以批评报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光明论》从宗教、道德、社会与文学的层面,教诲大众,把包括我在内的穆斯林读者从道德溃败的深渊里拯救出来。

     当我身边同胞听说我在读这些书,为修身养性屡次向我索要相关书籍,我便把其中篇章抄送给他们,希望借助这些著作中恳切有效的劝导,挽救那些走向堕落、对国家民族有害的个体,引导他们成为有益大众的人。

     面对当时在我国蔓延、令世界发抖的共产主义“红色瘟疫”,白迪欧泽曼是一位值得全体国民尊敬赞赏的精神奋斗者;《光明论》是他在这场神圣战场上的利器,二十年里让数万人转变为有益国家民族的有用之材。引导人们读这样的书,何以为我之罪?又何以为控告其作者的理由?请法庭凭良知作答。

二、​ 检方未经圣训学考证,便指某段圣训为“伪训”,而该圣训在权威圣训集中实属“健全圣训”。早在立宪时期,面对日本及英国圣公会的相关提问,伊斯坦布尔的一众知名宗教学者曾专门向白迪欧泽曼请教,他针对该圣训所作的阐释性解答,如今收录于《第五篇光束》,当时便得到了全体宗教学者的一致接受与认可,这一史实恰证其真。

     不只这一段,整部《光明论》所承载的真理与教诲体系严密,逻辑自洽,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真正的伊斯兰学者能够对其作出有力辩驳。从宗教事务局到全国学者,自立宪时代起,就不得不对其内容予以认可和尊崇。个别徒有“学者”虚名而无实学之人提出质疑,绝不可能推翻其有力的论证和其中的真理。相关指控显然荒唐可笑。

     这部著作的益处有目共睹:全国成千上万同胞因它保住信仰而对作者永存感激;有人倾心于书中的信仰真理,写信向他致谢;根据检方所指那段圣训中无可否认的预言性真理,对照某些现实现象,可见该圣训征兆已在我国显现;根据多位伊斯兰学者的预示,将部分社会乱象的纠正视为《古兰经》真理的胜利,并为此表达由衷的喜悦;有人把这些看法私下写给启蒙自己的师长,祈愿国家民族免遭无政府主义与红色危险的威胁——这样的行为,难道是对政权的反抗?是对改革的诋毁吗?

     此前多家法庭已在同类指控中判这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无罪,如今却以同样理由再被追诉,在他年事已高、孤苦隐居之际将其逮捕,实施单独禁闭并押上法庭受审;并把我们这种从学术视角出发,为救护信仰所做的努力定为犯罪,将其当作“破坏国家安全”的证据。这种审判的公正性何在?良知何在?留待各位法官凭良知判断。

三、​ 关于“随身带白迪欧泽曼照片沾吉、搜集其信件、彼此通信”的指控:对于一位凭著作把我的精神生命从毁灭边缘救回、让我体会到现世生活的快乐与幸福,并帮成千上万人保住信仰的可敬学者,别说是携带他的照片,即便以金银珠宝镶饰其像佩戴身上、写信向他致敬、结交敬他之人,也都是我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我不认为这能构成犯罪。

     最后我要说:正如谚语所云:“智者出自亲历”,数省数县的治安机关都可作证,为服务国家与人类,《光明论》贡献良多,读者以此书自救于堕落,也引人归正;多年来他们对国家、民族及国家管理方面所尽的爱国之责,事实上比数千名警察部队的相关服务更为重要,也更值得赞赏与嘉奖。可如今这一切被歪曲,我们仿佛成了为境外势力效力的异己分子,因此被捕受审,生计断绝,妻儿无辜落泪困顿。这样的处置,符合哪一条民主法律的规定?符合哪一位公正法官的良知?我谨向本庭诸位法官的良知发出质问。

     我向代表伟大公正的土耳其民族及其议会行使正义的法庭请求:解禁这些益处明确的著作,依法宣告我们无罪。

羁押于阿菲永监狱的萨夫兰博卢公民:穆斯塔法·奥斯曼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一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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