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虚伪不和光同尘

     这是哈菲兹·陶菲克·沙穆勒,我们让他自己叙述: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一些错事,疏忽了对《古兰经》的服务,受到了怜悯耳光的教训。我毫不怀疑,正是由于我错误的想法和错误的作法导致了惩戒。”
       第一记耳光:
       老师把要抄写的《古兰经》分发给我们,指派我写出三卷经文,其余部分由其他兄弟抄写。感谢真主,他赐予我书写阿拉伯文的能力,我的书法在一定程度上适合书写《古兰经》。我抄写天经的愿望很强,甚至因此忽视了抄写《里萨努尔》初稿和定稿。我非常自负,认为自己书法不错,肯定会超越那些不知道阿拉伯书法的兄弟。当老师告诫我们注意抄写事项时,我甚至傲慢地说:“这个我知道,不再需要重申了。”就是因为自负,我被打脸了,挨了一击怜悯的耳光:我抄写出的经文,水平竟然不如阿拉伯文最弱的兄弟(胡斯若夫)。我们都深感惊讶。现在我们明白了,这是一个教训,尊贵的《古兰经》不接受骄傲自负,从而以此结果提醒我。
       第二记耳光:
       我承认,我曾有两种心态,损害了服务《古兰经》必需的纯诚,我因此挨了怜悯的耳光。
       在这个地方,我认为自己是来自异乡的陌生人,为了消除陌生感,就常常和一些傲慢的人套近乎,我知道那些人虚荣、好面子、爱奉承、爱沾便宜……我不应该数落他人,也不该抱怨。我由于违反老师反复强调的生活原则,不知节俭,不知足,为了面子慷慨解囊,导致沦于困顿。尽管老师经常提醒我,警告我,甚至责备我,但不幸的是,我却无法自救。祈求真主宽恕!我的这种情况使精灵和人中的恶魔大获渔利,使我忽视了对《古兰经》的服务,我从而招致了严厉的惩戒,当然这惩戒是怜悯、仁慈的,对此我心知肚明,毫不含糊。对我的惩戒体现于以下的事实:
       八年以来,尽管我与我和老师关系密切,一直是《里萨努尔》初稿和定稿的书写者,但可惜的是,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我竟然一直无法从《里萨努尔》中受益。对这种情况,我们都很惊讶。我和老师都在寻找原因,常互相询问为什么《古兰经》的光明未能照明我的内心。我们一一排查,最终确信:《古兰经》的真理之光不能与虚伪、做作、低俗的黑暗共处!当我虚伪奉承之时,光明真理的意义就远离我,视我为陌生人。希望我的老师,我的兄弟们为我祈祷,祈求至尊的真主恩赐我虔诚之心,救我于今世的虚伪和卑贱,使我全美服务《古兰经》。
犯错的真主之仆:哈菲兹·陶菲克·沙穆勒
(译自努尔斯《仁慈的巴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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