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主所欲必成
现在,我们聚焦于 “重中之重”中的意志命题展开探讨:
真主至大!其大能与知识超越万有。因他意欲万有存在,故其欲者必成,不欲者必无。面对无限可能性、无果路径、混沌概率、冲突元素洪流及相似范式交织的复杂局面,他以精妙绝伦的秩序创造和编排万有实体、属性、本质与个性,赋以极其精微优雅的秩序,衡以极其敏感而精准的尺度,饰以有序的确定性使之彼此区分。他从简单、僵死、无生命的物质中,创造出各种差异有序的生命体:一滴精液孕育出拥有复杂器官的人类,一枚鸟蛋孵化出具备飞行肢体的飞鸟,一颗果核萌发出枝叶繁茂的树木——这一切无不昭示:万物皆依其意志、抉择、目的与意欲而存在。
正如万物在物种层面的共有器官印证造物主的唯一性,其个体特征的差异化与有序独特性更证明:独一造物主是拥有自主选择权的行动者。他行所欲行,止所不欲。
这段颂辞,是一个完整而全面的长篇总体证明,包含诸多关于至尊意志之普遍性论据,在简要释译其大意时,我们将提炼出最能确证至尊意志、自由选择和意欲的核心证据。
前文所述所有关于神圣知识的论证,同样构成至尊意志的证据——因在每个被造物中,知识与意志的作用与显现始终并行可见。
阿拉伯原文要义如下:
万物皆依其意志而存在:所欲者生,不欲者灭;所欲必成,不欲无成。其论证逻辑如下:
我们观察到,每个被造物皆具有确定的实体、特有属性、独特性质与鲜明形态。尽管面临无数可能性、多元路径选择、概率迷阵、无效尝试、元素洪流冲突及相似物混淆的混沌局面,每个受造物却被纳入精密稳定的秩序体系——其肢体器官经由精准尺度衡量装配,赋予美观齐整的外观与独特标识,更从简单、僵死、无生命物质中艺术性地创造彼此不同的器官,使之成为有生命的实体。
例如:一滴精液演化出百种器官的人类,一枚鸟蛋构建出具备飞行工具的飞鸟并赋予其奇迹形态,一粒由碳氢氧氮构成的种子生长出枝干分叉的树木并形成多果形态。
这一切当然必定以无可置疑的方式证明:每个被造物及其微粒、形态、本质,皆在全能者的意志、意欲、抉择与目的下臻于完美状态;万物皆处于统摄全局的意志之下。仅此一例已如太阳白昼般确证神圣意志,而万物无穷无尽的多样性更构成无数铁证,证明“所欲必成”的全能者必然存在。
此外,前文所述知识证据同样适用于意志论证——知识与意志在权能运作中互为表里,缺一不可。正如物种共有器官印证造物主独一无二,个体容貌的智慧化差异则确证:独一造物主是拥有自主选择权的行动者,凭意志、抉择、预定与意图创造万物。
至此,关于意志普遍证据的阿文赞辞阐释完毕。本拟如“神圣知识”般深入阐述至尊意志的精义,然因中毒导致病痛疲惫,容待他日续写。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五·二·四·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