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明灯
亲爱、忠诚的兄弟们,在磨难中与我同甘共苦的朋友们!
你们之中既有吉庆的学者,又有优秀的组织者,更有真诚奉献的学生,我因此深信,你们定能面对强大、狡猾且数量众多的敌人,保持团结与凝聚力。我曾对此深感安心,未曾为你们忧虑。但如今,有必要阐明若干事项。
第一点:
我本不打算向安卡拉寄送任何文件,唯恐延误诸位获释。但因法庭将机密文书与公开文书、旧函与新函混杂一处寄往安卡拉,为防首个审察委员会的误判重演,我才将《第五篇光束》《辩护书》与《信仰的果实》寄予相关部门,以期专家委员会不再依据未刊的私密文章作出不利裁定。《第五篇光束》关乎苏富亚尼与伊斯兰内部的丹札里;《辩护书》针对机密论文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反驳;《信仰的果实》则彻底粉碎了自然哲学所滋生的傲慢怀疑,反击昧神论对信仰的侵犯。
第二点:
亲爱的兄弟们!在给你们回复这封重要信件时,他们将来信交给我。我曾着手阐述第二点却未能完成。如今我补全此文,请务必留意:如果你们那位无用的律师散布此种观点,那无疑是那些企图定我们罪者所设的圈套,他们意图让安卡拉的专家委员会像此地审察委员会一样,将未刊的内部文章(尤其是《第五篇光束》)等同于整个《光明论集》,强行没收,并据此给所有参与学习的学生定罪。
这是一个可怕的图谋!总检察官与助理检察官通过禁止我发言、没收我的著作,阻挠我将材料寄至安卡拉,强烈暗示其意图:在辩护方无可辩驳的答辩送达前,便作出不利于我们的判决。
第三点:
法院院长当日曾表示,将把那些可能拖延案情的关键书籍、文件及辩护材料送往安卡拉。这些材料此刻想必已经送达。倘若将我那两篇条理清晰、阐释详尽的辩护词一并寄去,或许能加速审理,迅速结案,使那些有家室的被告尽快获释。
然而,我和无家累的兄弟仍留在监狱,这里恰是捍卫信仰真理的最佳场所,我们在此对抗昧神论者与叛教者。
第四点:
若《光明论集》不能解禁,且我的辩护未被采纳,你们表面上的否认也无法使你们脱罪自救,因这本质上是同一问题,我们皆被捆绑在一起。唯与我们稍有牵连的极少数友人或许能幸免。
埃斯基谢希尔法庭已对此作出证实。
过去一年间,他们安插密探,详细记录单纯鲁莽学生的言论,不择手段破坏我方阵营,迫使我们放弃路线。他们甚至煽动谢赫·阿卜杜勒哈基姆与我们为敌,但他们毁了他,毁了我们,毁了谢赫·阿卜杜勒巴基和时常反对我的谢赫·苏莱曼。
因此,你们的否认与逃避不会改变他们的成见;其所谓“酌情定罪”,实则与埃斯基谢希尔法庭一样,对定案毫无影响。
第五点:
从我们在此地及埃斯基谢希尔法庭的经历可知,因同案同境,我们最需要的是完全的团结。因困境而心生怨怼、易怒挑剔,只会使磨难加倍。
不幸的是,我最信任、最依赖的正是你们。每当焦虑刺痛心头,一想到从伊斯坦布尔来的全美忠实的老师们,想起卡斯塔莫努省展现的非凡忠诚,我的忧虑便烟消云散。
请务必警惕那个鼓吹彻底昧信的秘密组织!它已派人潜入我的隔壁牢房,给我带来难以言喻的折磨。
如今你们内部讨论时切勿争执,我将接受你们的决定。但请斟酌:即使我的辩护送至安卡拉并被重视,此地法院对可能获释者的判决,仍取决于那些曾与我们对抗的被流放者(如阿卜杜勒巴基、阿卜杜勒哈基姆和谢赫苏莱曼),而耶西尔·塞姆西虽获正式释放,却仍被滞留。
哈菲兹·穆罕默德和赛义德·塞菲克等人亦不会获释,因为他们坚守信仰,拒绝向已故领袖及其肖像鞠躬,不附和昧神论与异端。
你们更须谨记:正是《光明论集》揭开了神圣启迪的帷幕,使学生们能在巨大而普遍的问题中坚定不移、无惧失败地坚持真理,这对犹豫困惑的信众尤为必要。
切勿挑剔彼此的过失;在愤怒时相互尊重,在分歧中彼此帮助。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三·四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