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警示录
(内容私密,仅限“宰赫兰大学” (Medreset-üz Zehra)学员阅览)
(对于年迈女性,这是一则佳音;对于希望或被迫独身的年轻女性,这是一项警示)
圣训云:
عَلَيْكُمْ بِد۪ينِ الْعَجَائِزِ
“你们当遵从老妇的教门”[1],这表明在末世之时,坚定的信仰将在老年女性中得到体现。
鉴于《光明论》的四大根本原则之一即是慈爱(şefkat),而女性正是慈爱的模范。出于慈爱,即使最胆怯的女性,也能为子女牺牲生命。然而在当今时代,这些尊贵的母亲与姐妹,正面临一项重大的现实考验。
我的内心深受触动,欲揭示一个不宜公开的真理:对光明学生中希望独身或被迫独身的年轻女性,我郑重陈述:
我的女儿们、我的姐妹们!
我们所处的时代与以往截然不同。半个世纪以来,现代“欧洲式”教育理念已在社会中扎根,取代了伊斯兰教育。男婚女嫁,本应为获得终身伴侣、寻找今世幸福之源,并藉此防护罪恶;但如今,男子往往只爱慕女子的青春,却将柔弱女性长期置于持续的支配与压迫之下,其所谓的“安逸”,其实是十倍的痛苦。
若夫妻未达教法所谓的“门当户对”,且因忽视伊斯兰法,妻子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则婚姻生活几近折磨;若再加以攀比与嫉妒,痛苦更甚。此类婚姻的促成,大致有三项原因:
原因之一:
为了人类繁衍,神圣智慧赋予人本能欲望,并为履行此本能设奖赏。然须知:男子在合法快感中享十分钟之乐,或仅承一小时之劳;女子却为十分钟之乐,承受十月怀胎之苦,更兼十年哺育之辛劳。
既然短暂本能冲动引致如此漫长艰辛,其本身便不再具决定性价值。故女性不应仅因感觉、冲动或倾向而步入婚姻。
原因之二:
女性因天性柔弱,生计方面需要有人协助。然若仅为微薄生计,屈从于非伊斯兰环境下长大、无教门、习于放荡、颐指气使的男子;为讨好丈夫而谄媚行事,忽略今后两世幸福根基的宗教功修和道德准则,那还不如效法乡村妇女,凭己力谋生,这比前者易十倍之多。
既然仁慈造物主和慷慨的供给者以乳汁哺育婴儿,他必然赐予她们生活所需。因此,仅仅为了那微薄的生计,不必追寻并虚从一个不礼拜、失德的丈夫。
原因之三:
女性天性蕴藏抚育子女的愿望。子女在今世的服侍、后世的说情、亡后善功的回赐,都强化了这一倾向,促人婚姻。
然而当代世俗教育取代伊斯兰教养,十子之中,能以虔诚祈祷、克己孝亲及善行回报母恩者,不过一二;余者八九忽略教道,大多难以体现子女应有的孝道。
因此,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女性不应因这种与生俱来的养育子女的倾向和渴望而承受为人母的艰辛。
正是基于这一真相,我对愿持独身的光明学生言:
未遇端庄、虔诚、有德之合适丈夫前,绝不可通过袒露身体、取悦世俗而出卖自己。若未遇良配,当如献身主道的光明学子,保持独身,静候受伊斯兰教义熏陶、具良知、相匹配的永恒伴侣出现。
切莫为短暂今世快感毁永恒幸福,莫在文明罪恶洪流中沉沦溺没。
赛义德·努尔斯
注:姐妹们和青年女子们应该阅读《论女性着装》。
(译自努尔斯《致姐妹书》二)
[1] 安萨里,《圣学复苏》3/87;萨哈维,《美好宗旨》092] 苏尤蒂,《蒙塔西拉之珠》,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