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与法则

 

     第四源:管理和支配物种的法则在某种程度上类似灵魂,都来自至尊主宰“命令”和“意志”的领域。就来源而言,此法则在某种程度上与灵魂对应,只是缺乏可感知的存在。只要研究这些法则就不难发现,如果这种命令性法则披上外在存在的外衣,其中的每条规则都会成为物种的灵魂。然而,那些法则永恒不变,任何变化或变革都不会破坏它,不会影响法则的统一性。

     例如,一棵无花果树即使枯死消散,它的生长程序就像灵魂一样,在它微小的种子里继续存在,不会死亡。即使最普通、最微弱的命令性法则都与永恒相关联,那么人类的灵魂就不仅与永恒相关联,而且与所有存在的永恒性相联。根据《古兰经》的光辉经文,“灵魂属我养主的命令”(17:85),灵魂是一种有意识、有生命的法则,它源自至尊“命令”的领域,永恒的大能为它穿上外在存在的外衣。这就是说,正如源自至尊的“意志”德性和“命令”领域的无意识法则,全部或大部具有永恒性,同样,作为无意识法则的兄弟,也是源自“命令”领域的灵魂也更加明确地表现出不朽性,也是至尊“意志”德性的彰显,具有存在性,展示出某种真实的外在存在。因此灵魂更有价值,更强大,更高尚。由于灵魂拥有意识,有生命,灵魂也比那些法则更持久,更有价值。

(译自努尔斯《箴言集》二十九·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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