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忍则乱大谋

      十五年前(指1916年),我受伤被俘,和其他九十名军官一起被关押在俄罗斯北部的一座大工厂里。由于环境不适,情绪压抑,营地出现了许多争执和骚乱。由于他们非常尊重我,我经常出面调停,调解纠纷。我任命了四五名军官维持秩序,告诉他们:“每当听到骚乱声,立即就去那里,帮助错误的一方。”由于采取了这种预防措施,争执停止了。他们问我:为什么要帮助那些犯错的人?
      我回答:有错的一方不求公正,为了自己的一分利益,他们不惜践踏公共和平,抛弃四十分的公共利益。而正确的一方公平处事,为了朋友的利益,宁愿牺牲自己些微的权利,争取价值很大的公共利益。
      就这样,骚乱停止了,秩序恢复了,这个营房里的九十人获得了宁静。如果调停者以势帮助正确的一方,争执不停,噪音会更大。在这样的公共生活中,公共利益优先,应当首先考虑普遍的利益。
      根据这种形势,我的兄弟们!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中,不要说:“我受够了我的兄弟,他对我不公平。”这样泄愤大错特错!如果你的朋友给你带来一丁点伤害,你对他的愤怒会给我们大家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有可能严重伤害“里萨努尔”。
      感谢真主!由于我们采取了正确的预防措施,我们的朋友免于受到反复提审,我们强大的防御没有受到损伤。否则,如同微小的蝇翅插进眼睛,一点火星溅入火药桶,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兄弟之间的争执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译自努尔斯《闪光集》二十八·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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