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交最高法院抗诉状 · 引言

呈交最高法院抗诉状 · 引言

    (本部分为下文各章节之总纲)

     鉴于最高法院倾向于支持我们,为协助高院依据公正且确凿之证据,推翻那份对我们不利的阿菲永一审判决;同时为简明扼要地揭示该判决中所包含的种种严重疏漏与谬误,我将在下文中原封不动地摘录——他们从我方内部保密册籍中断章取义、并强行指认为“犯罪核心证据”的若干段落。通过揭露其荒谬之处,我们旨在让那些草率为我们定罪之人,反受其咎,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道义责任。

     例如:为对我处以极刑,判决书中罗列了一份“罪行总目”,其中声称:“赛义德·努尔西拒绝与反对(共和国)法令之一,便是‘废除君主制与哈里发制’。”

    (按:凯末尔建立土耳其共和国后,于1922年废除奥斯曼苏丹制,1924年废除哈里发制。在当时,公开反对这两项举措会被世俗政府直接定性为叛国与颠覆政权。)

     此点既属事实认定之错误,更是法理适用之严重疏忽。关于我在《致老人书》中所写的“哈里发君主制的消亡令我深感哀伤”一语,早在十五年前埃斯基谢希尔法庭审理时,我便已作出正式答辩,当时的法庭对此亦无言以对。而今,一个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历经国家大赦法令洗礼并获得无罪开释的个人情感追忆,竟被旧事重提、当作罪证——如此行事之人,其自身方是真正的违法者。

     为罗织罪名,他们抓住我在某篇《闪光》及《穆罕默德圣人的奇迹》中引用的一段高贵圣训:

    “我之后的哈里发统治将维持三十年,随后将演变为残酷的专制、腐败与暴政。”意即:四大正统哈里发时代过后,世间将陷入混乱与败坏。

     我在一篇文章中曾明确指出,这段圣训精准预言了三项关于未来的幽玄迹象。然而,一审判决竟将其断章取义,歪曲为:“赛义德扬言:‘哈里发制度终结后,将会出现暴政与腐败。’”

     我质问这帮学识浅薄、断章取义的一审法官:这段圣训借“未见之事”的启示,预言了我们这个时代全人类在物质与精神层面所遭受的巨大腐化,以及一场翻天覆地的旷世浩劫。我作为一名学者,阐明并赞叹这段圣训的预言奇迹,何罪之有?凡将此定为罪行者,其在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上,才是真正的罪人!

     判决书还罗列了我的所谓罪状:“他将以下共和变革运动定义为‘异端’、‘迷误’和‘叛道’,因而触犯反动罪。”这些变革包括:关闭苏菲道堂与传统经学院、确立世俗主义、以纯粹民族主义取代伊斯兰信仰基础、强制佩戴西式礼帽、废除妇女传统着装和头巾、强行以拉丁字母取代《古兰经》字母、强制用土耳其语宣礼与成拜、取消学校宗教课程、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财产继承权与法律权利,以及废除多妻制等。

     对此,我要正告这群毫无公道可言的法官:

     除非你们有能耐,全盘否认并抹杀《古兰经》中的诸多明文——这些经文字义明晰、不容曲解,千百年来一直是全球亿万穆斯林的神圣天启指南、今生与后世幸福的纲领与宝藏,其中明确规定了妇女着装、财产继承、多妻制、赞念真主、宗教知识传承与捍卫宗教神圣标志等内容;

     除非你们有能耐,将伊斯兰历史上所有法学大宗师,以及奥斯曼帝国历代最高宗教领袖,统统作为“反动罪犯”押上你们的法庭;

     除非你们有能耐,将法定的“诉讼时效”、既往多次判决所确认的“无罪开释”、国家颁布的“大赦法令”,连同公民的“隐私权”、信仰自由、思想自由,乃至在学术与思想上对政府提出不同政见的合法权利,全部从国家法律体系中连根铲除、彻底消灭。

     若能做到上述种种,你们再来定我的罪!否则,在宇宙至高无上的真理、公义与神圣正义的终极法庭面前,你们这些法官,才是犯下滔天大罪的罪人!

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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