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正信何其艰难!
前言
【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要他们崇拜我。】(51:56)
凭着这节辉煌经文的神圣奥秘,人类被派遣到这个世界,其终极的智慧和目的,就在于归信真主、崇拜真主。
人类天性中的首要职责与根本义务,便是认识真主、归信真主,并以深刻的领悟与确凿的见证,确认他的存在与独一。
出于天性,人皆渴望永生,怀有无限的抱负;而人无尽的欲求,又伴随着无尽的艰难困苦。对于羸弱的人类而言,除了认识真主、归信真主——这一通往永生的根本与关键——之外,其他任何目标与成就都是琐屑卑微的,其中绝大多数物事甚至毫无价值。
关于这一真理,《光明论》已给出有力的证据加以论证,因此我们在此不再赘述,而将其委诸《光明论》。此处,我们仅在一个四问框架内,阐明这个时代动摇并干扰人们信念的两处陷阱。
摆脱第一个陷阱的救援之道,包含两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 正如在《第三十一篇书信》第十三篇闪光中所详尽论证的那样,在普遍性事物中,针对“确凿的事实”,大众的否定毫无价值,即便有价值也极其微弱。以斋月初见新月为例:若有两个普通人亲眼目睹了新月,即便数以千计的闻人、学者加以否认,宣称“我们未见新月”,他们的否定也无力且毫无价值。面对确凿的事实,两位证人相互印证、彼此支持,得出一致的结论;而要否定确凿的事实,一个否定者与一千个否定者并无分别——每个人都各自为战、孤立无援。因为目击者的判定,是依据事物的实际状况作出的(而非凭一己之愿)。正如我们所举的例子:若一人说“空中有月亮”,其同伴顺着他的手指望去,两人便达成共识,所见由此得以强化。
而在“否定与否认”中,否定者不去也无法观察事实本身。逻辑学有一条著名准则:“否定的对象若非特指、若非限定于具体方位,便无法被证实。”举例来说:若我确定某事在世界上存在,而你却否认其存在,我只需举出一个证据,便极易确立其存在;而要证明你的否定成立——即证明某事不存在——你就必须穷究整个世界,甚至考察该事物各方面的历史,唯其如此,你才能说:“此事不存在,亦不曾存在。”
这样的否定者,并非依据他所否认的对象本身作出判断,而是依据自身的心态、见识与智力;而且,否定者们也无法相互支持、强化其否定的程度。妨碍人们观察与认识事物的表象及原因,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谁都可以说:“我看不见,因此,依我所信,它不存在。”然而,无人能说:“它根本不存在。”若有人真的这样说,尤其在涉及信仰问题时如此否认,那便是一个弥天大谎——因为信仰关乎整个宇宙万物,贸然否认信仰的人,其否认既不合乎事实,也无法通过论证成立。
总而言之,肯定的对象是唯一的,结果是唯一的、一致的,每一个肯定的旁证都互相支持,证实相同的结果。
与此相反,否定的结果并非单一,而是多样的。这种多样性由不同的个体造成,每个个体都依据自己的判断说“我认为”或“我相信”,如此便由众多个体导致了多样的结果。由此,每个个体的例证都不可能支持其他的例证。
基于这一真理可知,反对信仰的不信者与否认者数量虽多、阵营虽然庞大,根本毫无价值。信士们的确信与信仰本不应发生动摇,然而在这个时代,欧洲人的否定与否认,却令部分不幸的盲从者心生疑窦,摧毁了他们的信念,毁坏了他们永恒的幸福。况且,死亡每日将三万多人逐出这个世界,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死亡本是卸下生命重负的退役,却被人抽空了内涵,被视为永久的消亡。墓穴的大门从未关闭,随时吞噬人的生命,威胁着那些否认者——而他们仅以无奈与悲痛,毒化着自己的生活。
面对此情此景,你当明白:信仰是多么伟大的恩典,这才是充满生机的生命!
(译自努尔斯《大迹象》·前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