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与集体责任
第五句:协商与集体责任
我从符合教法的“协商”中领悟的道理如下:
在当今社会,个人的过错不再只是个人的事。它可能会扩散、蔓延,波及更广的范围,最终结出百倍的恶果。同样,个人的善行也可能不再只是一己的功德,它的影响与价值或许会被放大千万倍。
这其中的奥秘与智慧在于:符合教法的自由和协商,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真实写照。而我们民族精神的根基和灵魂,正是伊斯兰信仰。
奥斯曼哈里发和土耳其军队是这一民族的旗帜,在伊斯兰文明这座堡垒与外壳之中,阿拉伯人与土耳其人就像亲兄弟一样,共同守护着这个神圣的堡垒。
凭借这种神圣的纽带,整个伊斯兰世界已然结为一体,宛如一个家族。正如家族成员,各伊斯兰群体也通过信仰的兄弟情谊紧密相连,休戚与共。他们在精神上相互支撑,必要时也在物质上互相帮助,仿佛被一条“光明之链”紧紧串联。
一个家族中如果有人犯罪,敌人往往会认为整个家族都有责任——一个人的罪行,就会被视为千万人的罪行。反之,如果一个人做了值得称赞的好事,整个家族都会感到光荣。
正因如此,在当今时代,特别是在四五十年后,这种效应会更加明显——恶行将不再仅仅归咎于个人,而可能转化为对数百万穆斯林权益的侵犯。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会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
在伍麦叶清真寺听讲的兄弟们!四五十年后,在伊斯兰世界大清真寺里的同胞们!
不要用“我们虽未行善,但也没有作恶;我们没有能力行善,所以请原谅我们”这类借口来为自己辩解。这种托辞断不可接受。你们懒惰,你们以“关我什么事”来逃避责任,你们不愿为伊斯兰的团结与真正的民族精神而奋斗,这对你们自身极为有害,更是对社会公义的践踏。
正如恶行会千万倍地扩散,在当今时代,一件关乎信仰神圣性的善举,其影响也绝不限于行善者一人。相反,那善行或许能为数百万信士带来精神上的益处,为集体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纽带注入力量。
所以,现在绝不是轻言“与我何干”,便躺倒在怠惰之榻上无所作为的时候!
这座清真寺里听讲的兄弟们,四五十年后那座名为“伊斯兰世界”的宏伟清真寺里的同胞们!
请不要以为我站在这里是为了教训你们。我站在这里,是来向你们追讨我们应得的权利。也就是说,像库尔德这样的小民族的利益、今生与来世的幸福,与阿拉伯和土耳其这样强大而伟大的主导民族(导师)紧密相连。
正是因为你们的懒惰与懈怠,才让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的小兄弟民族蒙受苦难。特别是你们,伟大、庄严、已经或即将完全觉醒的阿拉伯人!我首先要对你们说:你们曾是我们以及所有伊斯兰群体的导师、领袖和信仰的捍卫者;随后,伟大的土耳其民族全力协助你们履行那神圣的职责。
我们怀着神圣的仁爱之心,殷切期盼:四五十年后,阿拉伯各民族能够像“美利坚合众国”那样实现崇高的联合,在地球的一半乃至大部分地域,解放曾经被束缚的伊斯兰文明,重新确立其主导地位。如果世界末日未至,这样的景象一定会被后代亲眼看到。
兄弟们,千万不要误解!我这样说不是为了鼓动你们参与世俗政治。伊斯兰的真理高于一切政治。政治可以为其服务,但没有任何政治有资格把伊斯兰当作满足私利的工具。
因此,如果选择懒惰,你们的罪责将非常重大;如果你们选择行善和奋斗,功德也必将无比崇高。
以我浅见,当今伊斯兰社会共同体恰似一座精密工厂,拥有无数精密咬合的齿轮与部件。在这座工厂里,哪怕仅有一个齿轮消极怠工,或越俎代庖、干扰其它零件的运转,整部机器的运行便会陷入紊乱。
因此,实现伊斯兰世界大团结的时机已然成熟。我们不应再纠缠于彼此私人的缺点,而应全心致力于这一伟大的团结。
令人痛心的是,外人夺走了我们宝贵的财富与疆土,所偿付的却是低廉而腐朽的“货币”;他们同样窃取了我们的崇高品德,以及源于这些道德、深植于我们社会肌体的优良品性,并以此作为他们自身进步的基。而作为“补偿”,他们塞给我们的,却是其放荡而邪恶的道德残渣(如极端的利己主义)。
例如,凭借从我们这里学去的集体精神,他们中有人会说:“即便我死去,只要我的民族长存;因为在民族之中,我便拥有一种永恒的生命。” 这句话本出自真实的信仰与宗教真理,是信士的珍宝,却被他们窃取,成为其文明进步最坚固的基石。
反观我们内部,某些利己之徒受外来腐朽思想侵蚀,竟说出:"若我渴死,愿人间不再降雨;若我未见幸福,愿世界毁灭。"这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愚昧之言,源于信仰缺失与对后世的无知,恰似毒药般从外部侵蚀我们的肌体。
此等愚妄之言,源于信仰的缺失与对后世的漠然;它如毒药一般,从外部侵蚀我们的肌体。
外人借助从我们这里获取的民族精神,使个人的价值得以提升至民族的高度。因为人的价值,正与其志向成正比。志在民族者,即便孑然一身,也宛如一个民族的缩影。
然而,由于我们中的某些人的昏聩与盲目,竟吸纳外来的文化糟粕,尽管我们本拥有神圣强大的信仰纽带,许多人却只顾高呼“我!我!”,一心追逐私利,漠视集体福祉。这导致原本具备千人之力的群体,其价值竟萎缩至一人之力。
مَنْ كَانَ هِمَّتُهُ نَفْسُهُ فَلَيْسَ مِنَ اْلاِنْسَانِ ِلاَنَّهُ مَدَنِىٌّ بِالطَّبْع
格言说得好:“凡志向仅限于自身者,不配为人——因人性本属社会性。”
也就是说:谁的志向只局限于自我,他就不具备完整的人格。因为人天生聚群而居,本性是社会化的、文明的,因此必须顾念他的同类。
个人的生命,本就依赖社会生活才能存续。譬如:当你吃下一片面包,应思及它经过了多少双手的劳作;当你穿上一件衣裳,需念及它与多少工厂息息相关。这种天然的依存,迫使人必须顾及同类,并在心底感念他人。
人类无法像野兽般仅靠一己皮毛存活。人天生就与同胞紧密相连,并为维系这种联结而奉献,因此人生来便有文明的倾向。
一个只知追逐私利的人,实则已脱离人性的范畴,堕落为并非无辜的野兽。当然,若真有无法抗拒的苦衷,则另当别论。
(译自努尔斯《大马士革讲演》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