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宇宙易如原子
第二级
“凭光明性、透明性、对应性、平衡性、秩序性与服从性之奥秘”
对本级主题的详细解释和细节,请参阅《第十篇箴言》末尾、《第二十九篇箴言》和《第二十篇书信》,此处仅作简要提示。
从“光的属性”看,凭造物主的大能,太阳光芒与其倒影既能轻易涉足海面及所有水泡,亦能同样轻易地进入一片细小玻璃碎片——二者无分轩轾。
同样,“众光之光” (真主)的光明大能,创造并运转苍穹星辰之举,与创造并转动苍蝇原子之举同样轻而易举。
再如凭借透明性特质,在一方小镜或人眼瞳孔中,太阳影像可借神助驻留;同样轻易地,那倒影与光辉亦遵神圣意志,在每一滴水、每一颗透明微粒、海面及反光体上反射出光芒。
更因受造物的实相(Melekûtiyet,指事物内在面向造物主的一面)与内在本质本具透明闪光之性,绝对大能的显现与作用,创造一个生命之简易,与创造所有动物无异——多寡大小,本无区别。
又如:若在一架能称量大山的巨型精密天平上,放置两个重量相等的核桃,仅需在其中一核桃上加一粒小种子,天平一端便会升至山巅,另一端则坠入深谷;若将核桃换为两座重量相等的高山,仅需在其中一山上加一核桃,天平同样能使一山升入云霄,另一山坠入深渊。
此理可用教义学(Kalam)术语表述为:“可能性(Imkân)的两端平等”。
即指那些既非“必然存在”亦非“绝不可能”、而属“可能存在”的事物,其“存在”与“不存在”的概率是均等的。在此可能性中,多寡大小,本无差异。
既然被造物皆属“可能存在者”,在可能性的范畴内,其存在与不存在本是对等的;因此,“必然存在者”无限永恒的大能,在赋予某个可能物以存在时的简易度,足以打破所有可能物“不存在”的平衡,为万物披上恰当的存在外衣。
当事物的使命完成,便脱去表象的存在外衣,被送往表面“不存在”的领域,实则归入神圣知识范畴内的精神存在。
这意味着,若将万物归功于绝对大能者,那么创造整个春天就如创造一朵花般容易,末日复活全人类就如复活一个人般简单。
反之,若将其归因于物质原因,那么创造一朵花将如创造整个春天般困难,创造一只苍蝇将如创造所有动物般艰巨。
又如凭借“秩序”的奥秘,指尖轻按按钮便能启动巨轮或飞机,其简易程度,恰似拨动钟表发条。
同样,依永恒知识的准则、无尽智慧的法则及神圣意志的普遍显现,无论巨细、多寡、大小,万物皆被赋予一种精神模具、特殊尺度与明确界限,完全处于知识的秩序与意志的法则之中。
显然,全能者以无限大能运转太阳系,使地球这艘巨舰沿公转轨道运行,与在人体中有序智慧地运转血液、血球及血球中的原子同样轻而易举——正如他在宇宙系统中,能毫不费力地从一滴水瞬间创造出装备奇妙器官的人。
这意味着,若将创造归功于永恒无限的大能,创造宇宙就如创造一个人般容易;若不归功于他,创造一个拥有奇妙器官、有感觉的人,难度将等同于创造整个宇宙。
又如凭借服从与执行命令的奥秘,一名指挥官通过“前进!”的命令,既可使一名士兵进攻,亦可同样轻易地使一支庞大而顺从的军队发动进攻。
同样,在完全顺从神圣意志法则的状态下,万物如同听命的士兵与仆从,在天性的趋向与热诚中,其服从程度远胜士兵千倍——在永恒知识与智慧所确定的行动轨迹准则内,随着造物主一声令下:“走出虚无,进入存在,开始履职!”大能便依照知识确定的方式与意志赋予的形态,为单一个体披上存在的外衣,赋予一个生命存在;以同样的简易度,大能亦能以同样的力量创造出春天所有的生命大军,并赋予它们使命。
这意味着,若一切归属于那种大能,则创造原子大军与星辰军团,与创造一个原子或一颗星辰同样容易;而若归因于诸原因,则要使一个生命体眼珠或大脑中的一个原子具备执行其奇妙生命职责的能力,反而会如同创造整个动物界般困难。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五·二·六·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