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经文“真主使我们满足”的第四层境界

光明经文“真主使我们满足”的第四层境界
     有一次,当我正经历着老年、流亡、疾病以及身不由己的无力等种种撼动我存在的创伤,恰逢疏忽之时加之于我,我感到自己深切依恋、为之痴迷的存在,以及万物的存在,都将消逝殆尽。“万有终归于无”的忧惧将我吞噬。于是,我再次求助于经文:
    “真主使我们满足,他是优美的监护者!”
     经文向我昭示:“细思我的含义,用信仰之眼探究。”
     我以信仰之眼凝视,发现我渺小的存在,竟是映照无限存在的明镜,是通往无尽存在的途径与媒介。它如同一句智慧的言词,结出无数永恒存在的果实,其价值远超越自身形躯。我以“确证之知”领悟:因与那无限存在相连,一瞬间的存在,也如永恒般珍贵。
     凭着信仰的觉知,我明白这种存在是“永活自立者”的造化、作品与光辉。于是,我从恐惧与离散的黑暗中得救,被引向万物众生,与其建立起兄弟般的纽带,其数量之多,犹如真主“行为”之广,多如至尊美名在被造物中的显迹。由此我认识到,我与所爱的一切之间的别离,只是暂时的离散,其本质中仍有永恒的相聚。
     众所周知,那些因同处一村、一城、一国,同属一支军队、一位领袖或同一位导师而相互联系的人,彼此之间必然产生亲切的兄弟情谊与深厚友谊;而那些缺乏此类共同联系的人,则常在痛苦与孤寂的阴影中煎熬。
     同理,譬若一棵树上的果实,若有知觉,必然感到与其它的果实彼此为兄弟、互为替代、相互陪伴、彼此映照。若果树不复存在,或果实被摘落,每一果实所感受到的分离之痛,便会多于全树果实之数。
     因此,借着信仰与其所带来的联系,如同每一位信士,我的存在也得以映照无数未被分离触及的光辉存在。即使我离去,那些光明仍将留存,因此我的欣慰如同永存。
     此外,正如《书信集》第二十四篇所详述,每一个有生命的存在,尤其是有灵者,其存在犹如一句被说出、被写下而后隐去的言词;它离开之后,仍留下本质与众多精神的存在。例如它的意义与形象、结果与影响,若它是善良的,则得其功德与回报,然后,它便如同退入帷幕后一般隐没。
     同样,我的存在与众生的存在,即使从表面的形体中消逝;若具灵性,便留下精神,并留下各自在世间的果报与后世的果实,留下它们的意义、本质、形貌、身份等;这一切都被存入人类记忆,被录入“受保护的天牌” (al-Lawh al-Mahfûz),并映照在永恒景象的胶卷与“前定之知”的显化中;其本质所献的赞颂,则作为其永恒的代表,存于其行为文卷;对真主诸名显化的顺应,连同所承担的“外显之镜”的职责,一并寄入自己的功业册中。他们在存在过程中留下诸多非物质的存在,其价值远胜于外在形体。对此,我以理知确认,其确定性犹如亲见。
     由此我领悟:唯有凭借信仰、信仰中的觉知与归属,这些永恒的精神存在方可为己所有;若无信仰,不仅丧失一切其他存在,连自身存在亦将归于虚无,在虚无中消逝。
     曾几何时,我为春花的迅速凋零而深深惋惜,甚至为那些娇弱的花朵心生悲悯。然而,此处所揭示的信仰真理让我看见:这些鲜花在“意义世界”中实为种子,将在那里再度绽放。如前所述,除灵魂之外,它们的一切存在都如结果之树或萌芽新枝,依循“存在之光”的原则,所有非精神的存在皆可增值百倍。它们的外在存在并未消亡,而是转为隐匿。它们的存在实为物种永恒本质的新形态。去年春天的叶、花、果,与今年春日并无本质差异,区别仅在于表象。而这表象的差异,正是为了让智慧之言、慈爱之语、大能之词得以传达丰富的意义。于是,我不再哀叹,转而惊叹:“美哉,真主所欲!福哉,真主所赐!”
     于是,借由信仰的觉识,通过信仰联接天地的创造者,我深深领悟:能成为那位以星辰点缀苍穹、以花卉与精妙生灵装点大地、在每件作品中展现百种艺术奇迹的造物主的被造物,是何等荣耀!若人有灵觉,必会因自身的精美与珍贵而深感光荣。尤为殊胜的是,那位创造无限奇迹的巨匠,将浩瀚天地的宏伟典籍铭刻于渺小的人类躯体,甚至使人成为这部典籍的精华、那部巨著的完美摘要,人类因此何等尊荣!何等完美!何等珍贵!人唯有凭信仰方能蒙受此恩,唯有凭自觉归属于造物主,方能真正拥有这一殊荣。我从经文中获得这番教诲,于是全心全意地诵读,并代表一切被造物同声诵念:
(حَسْبُنَا اللّٰهُ وَنِعْمَ الْوَكٖيلُ)
    “真主使我们满足,他是优美的监护者!”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四·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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