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恶为何存在?

 

问题:

     在这一级中,你说宇宙充满美、善、光明与正义,可是在我们眼前,却有如此众多的丑陋、灾难、疾病、苦难与死亡。对此你如何解释?

     回答:

     一种丑恶若能成为促成美或彰显美的缘由,那么它本身也是一种美。反之,若丑恶完全缺失,导致许多美被掩盖无法显现,那么这种缺失本身就是一种丑,甚至是多重的、更严重的丑。

     举例来说:如果没有丑恶作为衡量尺度,美的真义便会变得单一,其多种层次将被遮蔽;唯有丑的存在,才使美的丰富层次得以展现。正如寒冷彰显了热量,黑暗衬托出光明,局部的恶、灾难与丑陋,反而凸显出整体的善、恩惠与普遍的美。

     因此,创造丑本身并非丑,而是美,因为它所带来的多数结果是美好的。就像一个懒汉因下雨而受损,但他的遭遇并不能否定雨水带来的诸多益处,不能抹杀雨水“仁慈”的美誉,也不能将“仁慈”扭曲为“灾祸”。

     至于无常与消亡,《书信集》第二十四篇已用极具说服力的证据表明,它们不仅不与普遍的仁慈、全面的美与善相矛盾,反而是其必然要求。甚至恶魔的存在,因能激发人类精神的成长与提升,成为竞争和奋斗的动力,故创造恶魔也是一种善,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一种美。不信者在火狱遭受惩罚是公正的,具有某种优美的深意,因为他们以背信侵犯了全体被造物的权利与尊严,贬低了它们崇高的地位。这两个主题已在其他书简中作过详细阐述,这里仅略作提示。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二·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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