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意气用事

亲爱、忠诚的兄弟!

     我从强烈的心灵警示得知,你与艾哈迈德·费伊兹已偏离了《光明论》的根本原则——即不与人争斗、不与世俗势力纠葛、不涉政治,仅在绝对必要时作简短辩护。你们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材料过于激进,充满对抗性与政治色彩,反而给《光明论》的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害,不仅使我们招致惩罚,也加剧了我所承受的磨难。

     我并不责怪你与艾哈迈德·费伊兹,但你们本该事先将这些内容交由我审阅。当然,这也是前定使然,事已至此,无可挽回。

     要弥补这一失误,就必须按照我的方式去行事。费伊兹也必须竭力放弃政治性的辩护,转而专注于《光明论》,并像塔希里那样,将精力投入辅导新弟子,这是极其必要的。

 

可敬的弟兄们!

     关于我个人及《光明论》的四十余页材料,连同《起诉书勘误表》以及附录中对《邮报》的回应,务必同时以新字母、旧字母两种版本,在伊斯帕塔、伊斯坦布尔刊印发行;若条件允许,甚至应在我们所在的阿菲永就地印发。

     既然法庭正动用机器大量复印、散发那些基于主观臆断而指控我们的材料,那么我们就相同事项予以澄清,并将诉状中的九十处谬误以油印形式公之于众,这完全是我们依法享有的正当权利,我们必须将其油印散发!

     随后,我那篇长篇辩护词以及艾哈迈德·费伊齐、祖拜尔、穆斯塔法·奥斯曼、胡斯若夫、松古尔、杰伊兰等同仁们的申诉书,凭主许可,也必将悉数付梓刊行。

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一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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