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秉持公道的专家鉴定组诸位学者师长

三问秉持公道的专家鉴定组诸位学者师长

     第一问:若有人仅出于纯洁赤诚之心赞美他人,受赞者本人是否应为此承担责任?更何况当事人本无意受赞,一再推辞,或将赞美归于他人;为不伤及这位纯洁友人之心,仅以沉默相对,心中自忖“此番赞誉已百倍超过我实有之分量”,以此回应——这种做法,岂可被视作自我炫耀?

     第二问:当今社会,针对宗教的围攻甚嚣尘上,种种宗教核心危机如大山压顶。在此情形下,一位热爱真理的光明学子,仅仅因为在一些无关大局的细微处犯了“学术性错误”或抱有不成熟的见解,难道就应当在贵组报告中遭受如此严厉的斥责与羞辱?

     那位写下赞美诗的学生,正期盼着像你们这样的宗师学者能给予他慈父般的、充满怜悯的纠正与告诫,你们却借用司法与法庭的手段去鞭笞他,这难道合乎教律与道义吗?

     第三问: 二十年来,面对无数反对者与迫害者,《光明论》丛书不但从未动摇,反而使数十万渴求信仰的民众重获坚定信仰。这样一部著作,岂会因其中一二学术争议,就值得你们如此批判吗?这与诸位学者的身份相符吗?

     此外,亦须向诸位严谨的学者提醒一事: 

     因审查报告中收录了我写给艾哈迈德·费伊齐那篇赞美诗前的一封信,你们便据此展开批判,仿佛那些赞美之词皆是我自夸自擂。实则不然。我撰写该信的本意,正是为了拒斥并删减他对我个人过誉之词;事实上我已删去一部分,其余部分亦在计划修改之中。只因当时仓促,尚未彻底修订,便先将信寄予一位弟兄。学生们却将此信置于那篇仅供内部交流的赞美诗之首,并在私下转呈某位特定人士时,遭政府截获没收。

     试问:这样一篇纯属私人性质的序言、一番纯粹的学术探讨、一场限于同窗密友之间的切磋、一段明确以“随后尚需彻底修改”为前提的私下交流文字,难道就应当招致如此激烈的打压吗?

     同样,那两本红黑封皮的书信集,亦仅为向同仁表达私人祝贺、勉励与慰藉的内部书信。出于保存之故,有两三位学生出于好奇将其抄录成册,不料在官府搜查中落入警宪之手。

     请问:在司法层面,是否有必要对这些私人信件断章取义、罗织罪名,将其当作审讯口实,并不惜牵强附会地与政治阴谋挂钩?

     诸位今日之举,岂不等于对那企图吞噬《古兰经》的狰狞恶龙视若无睹,却将全部精力耗费在对付蚊蝇的叮咬和纠缠?

     你们放过了公然宣称“宗教与先知穆罕默德之教导乃毒药”的萨拉吉奥卢(Saraçoğlu,时任总理,推行激进世俗化压迫的政策),却偏要针对那如阳光般昭示《古兰经》真理、并以确凿证据证实其为全人类心灵创伤之良药的《明灯》文集横加指责;甚至仅因文集末附有对某几段羸弱圣训的隐喻性诠释,便在报告中推波助澜,协助官方查禁充公整部文集——这难道不是你们这份报告所导致的荒谬结果吗?

     我们原本殷切期望,你们这样的宗教界德高望重之士能为我们的伤口敷上疗愈之膏,并以你们的远见卓识给予我们声援;若仅是学术层面的细微指正,我们绝无丝毫怨怼之意。

​         被拘留者:赛义德·努尔斯

(译自努尔斯《光束集》十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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